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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相关规定:

    • 作者:szxgzq
    • 发布时间:2020/5/21 6:5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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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  为了在医疗废物、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、规范作业、安全运行,从而提高效率、降低成本、有效防治二次污染,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,特制定本规定:

           一、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、运输、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,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、安全防护知识培训,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。主要培训内容为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、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》、《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》、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。
           二、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,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。

           三、对收运的医疗废物、垃圾进行登记,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、数量、交接时间、收运人签名等项目,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。

           四、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,防止泄漏。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,要冲洗医疗废物转运车车辆,并进行彻底消毒。

           五、清运医疗废物转运车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、指定路线行驶,不能随意变动。
           六、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,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、标识,对包装破损、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、标识,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,有权拒绝运送。
           七、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,穿全套防护服,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。

           八、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,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,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,防止病菌的滋生、传播。

           九、每日作业结束后,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。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。

           十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、清洗、润滑,定期进行保养维护,确保设备正常运行。

           十一、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,场内严禁吸烟。

           十二、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。

           十三、做好厂内的防火、防盗工作。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,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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